歐洲經濟區成員國
就歐洲經濟區各成員國(「各為「有關成員國」)而言,此網頁所載材料僅向以下人士發出:(i)符合售股章程條例((歐盟)2017/1129號條例)第2(e)條規定的「合資格投資者」的任何法律實體(「合資格投資者」);(ii)每個有關成員國少於150名自然人或法人(不包括合資格投資者),但須事先獲得包銷商(定義見下文)同意;或(iii)在售股章程條例第1(4)條規定的任何其他情況下發出。該等材料涉及的任何投資或投資活動僅向上述人士提供及僅可由該等人士參與。
在有關成員國發佈有關股份的售股章程,且該售股章程已獲該有關成員國的主管當局批准或(如適用)於另一個有關成員國獲批准並已通知該有關成員國的主管當局(均符合售股章程條例)之前,股份並無亦不會於該有關成員國公開發售,惟股份可在任何時候於該有關成員國公開發售予上述人士,但前提是股份的發售不應導致要求本公司或任何包銷商根據售股章程條例第3條發佈售股章程或根據售股章程條例第23條補充售股章程。
本免責聲明所指的於任何有關成員國與股份有關的「公開發售」是指以任何形式及方式傳達有關發售條款及將予發售的任何證券的充分資訊,以讓投資者能夠決定是否購買或認購股份,而「售股章程條例」是指(歐盟)2017/1129號條例。
一旦點擊「本人同意」,於有關成員國的人士即向本公司聲明及保證其屬於以上一個類別。不屬於以上任何一個類別的人士不應根據此等材料或其任何內容行事或對此等材料或其任何內容行事加以依賴。